12月4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兴隆县中心广场举行。县委书记薛青松出席仪式并讲话。县长焦军主持仪式。
薛青松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最根本的法律义务。兴隆县上下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中的重大作用。
薛青松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加高效学习宪法和宣传宪法。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党员干部要做学习宣传宪法的带头人。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加强宪法学习,带头强化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执行宪法,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专题学习宪法。青年学生要做学习宣传宪法的生力军。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法律教育贯穿幼、小、初、高全过程,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兴隆县上下要做到学习宣传宪法全覆盖。大力加强宪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法律顾问、宣讲团的普法作用,积极运用公众开放日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手段,推进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使宪法真正走进群众,融入日常。
薛青松要求,要坚持依宪执政,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兴隆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厉行法治,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确保宪法法律要求做的干实干好,宪法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始终慎重用权、廉洁用权、守法用权;要牢固树立法治化思维,充分运用法治化方式,全面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能力,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城乡建设、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破瓶颈、解难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薛青松强调,要坚持主体地位,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宪法要求,依法保障群众权利不受侵犯,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公平公正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广大群众要以宪法为根本准则,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遵守公共秩序、依法经营纳税、抚养教育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各项法律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仪式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各部门、驻兴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700余人参加活动。
仪式后,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有关十九大报告、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咨询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