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隆化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十二次会议。隆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军,副主任李华、赵桂华、李大东、徐奉军,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松明,县法院院长王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宏伟,县发改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2名乡镇人大主席,2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人员列席了会议。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奉军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隆化县发展改革局局长项永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县财政局局长徐伟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县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县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与会委员在审议中,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关于批准<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隆化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总结(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林凤银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报告。
会议最后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隆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