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11个小组从河北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对邢台等市的35个县、344所(个)学校和教学点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认为,河北省35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截至目前,全省累计160个县(市、区)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
据了解,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教育信息化水平,自2015年以来,参加评估的35个县(市、区)累计投入义务教育经费达48.47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146所,新增校舍面积367.4万平方米,新增学位32.9万个,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242.6万平方米,新增教学仪器设备14.7亿元。
为全面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补充农村学校大批急需紧缺学科师资,2015年以来,35个县累计招聘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2.1万名,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3967名。积极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1.8万人,有效促进了城乡教师的均衡配置。
在普遍落实乡村教师补助待遇的基础上,部分县还通过设立乡村支教奖励津贴、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到农村支教教师的补助标准,提高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