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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1+4”落实监督首要职责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杨晓龙 王洪亮 李悦
2018-11-25 12: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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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承德讯(记者杨晓龙 通讯员王洪亮 李悦)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兴隆县纪委监委把加强监督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程,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源头活水”,采取“1+4”模式推动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实现了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1”,即抓牢1核心——将同级监督作为落实监督首要职责的核心

  该县采取“两报两卡”工作机制,盯住“关键少数”,聚焦重大决策,推动同级监督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向县委报送“工作专报”35期,向县政府报送“情况通报”7期,向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发送“提示卡”26期、“督办卡”23期,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28次。在同级监督中,该县根据县处级领导不同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和履职要求,形成了“一人一专报”、“一事一提醒”的个性化监督函告书,使县处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有方向、有重点。目前,该县通过同级监督,有效解决了“工程项目层层分包”、“招投标不规范”、“公职人员企业兼职”等突出问题,县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4”,即聚焦4重点——将创新实行“处分宣布”、“提级约谈”、“预警提示”、“关心关爱”机制作为落实监督首要职责的四项重点

  ——“处分宣布”机制。印发《兴隆县党纪政务处分宣布执行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受处分人的处分决定宣布会议由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加,并将受处分人、单位负责人的表态情况作为处分执行的重要内容归入案卷,确保了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使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目前,已处分宣布104人,起到了“宣布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

  ——“提级约谈”机制。印发《关于实施提级约谈制度的通知》,实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再上一级领导对其直接领导进行约谈制度,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使干部教育管理由“无人管”变成“有人担”。截至目前,下发“提级约谈函”80份,提级约谈副处级领导、各部门及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分管副职187人。

  ——“预警提示”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典型、共性、普遍问题,向各单位发出预警提示,督促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目前,已针对驻村工作队经费支出、私车公养、违规招投标、扫黑除恶“打伞”等共性问题下发“预警提示函”8期1000余份。县经济开发区依据预警提示主动上缴违规报销加油费、过路费等共计5800元。

  ——“关心关爱”机制。为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该县在县直机关党委、教育局、水务局等9个单位开展受处分党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试点工作,采取“四步走+四机制”方式(“四步走”,即“确定教育关怀对象、成立教育关怀小组、制定教育关怀方案、落实教育关怀举措”;“四机制”,即“谈心谈话机制、回访关怀机制、重给舞台机制、考察评价机制”),让受处分人员深切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怀,从思想上放下包袱、重拾信心,改过自新“再出发”,使“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要求落到实处。

关键词:兴隆,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编辑:杨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