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审计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审计署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法规股人员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
二、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根据计划项目重点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参审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高效顺畅地完成。严格实行审前公示等公开制度。
三、严格依法行政。审计监督检查是我局主要依法行政事项,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处罚。建立审前调查进点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纪律反馈、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内控制度,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合规。(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