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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承德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2018-06-13 1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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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市政办字〔2018〕89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省政府交办的网民留言和人民网市长留言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高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汇集舆情,畅通民意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对待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发挥好互联网在了解民意、改善民生、汇聚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负责网民建议的收集、整理、登记、转办、督办、答复、归档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审核签批办理反馈报告;同时要明确责任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办理网民留言的接收、结果的上报等日常办理工作,夯实工作责任,确保网民留言所反映的事项落到实处。

  三、甄别留言内容,分类予以处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受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市民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诉求;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需要通过网民留言反映的其他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经核查后,对主题不明、内容无法核实的;恶意攻击性留言;不属于政府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应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解决的;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反映人未提供真实身份或无法与反映人联系的应分别予以说明,告知其解决途径。

  四、及时受理,务求实效。网民留言办理时限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确定。各承办单位在收到留言督办通知单后,建议、咨询类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求助类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需要立案调查处理、反映事件复杂、涉及面广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对需紧急处理的网民留言,应快速高效处理,防止延误而产生不良影响。办理时限内无法办结的,需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联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按照办理时限,按时办结,按时上报,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办结之后,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根据相关内容统一向省、市政府报告,或通过网站对网民留言进行回复。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对检举揭发问题的网民做好保密工作。

  五、落实到位,强化督办。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对网民留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对交办件无故拖延、办理反馈敷衍搪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办理结果差,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为确保网民留言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请各县(市、区)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5月26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联系人:张晓威、丛琳,邮箱cdszfxxgk@163.com,联系电话:2051846。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关键词:网民,留言,工作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