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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个人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出台——切实增强防控意识 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来源: 承德政府网  作者:
2022-07-18 17: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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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国疫情呈聚集性、散发、社会面传播等特点,新增病例高位运行,外溢传播、隐匿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个人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自主报告报备。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承人员,务必提前向目的地村居、企业、工作单位进行主动报告。其他地区返承人员在抵承后,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和到承第一落点自愿免费核酸检测,及时向所在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备7日内旅居史,以便动态更新基层疫情防控台账,并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如发现旅居地出现社会面阳性感染者,要及时向属地进行风险报告,并按提示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常态化措施。广大居民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测量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禁以“亮码”代替“扫码”。要继续遵守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少聚集、文明用餐、咳嗽礼仪、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广大居民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做到“应接尽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议尽快主动完成疫苗接种,筑牢全社会人群免疫屏障。

  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同住的,则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均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经所在村(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村(社区)如实报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经所在村(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外地来返承人员在第一落点免费主动核酸检测,愿检尽检,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集中隔离人员落实1、2、3、5、7天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落实1、4、7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落实1、3天核酸检测,期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落实第5、7天检测,采样人员上门提供采样服务。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和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要严格落实3天2检测要求,结果未出前,尽量不外出,严禁出入人员聚集场所,配合村(居),落实好第5、7天检测。

  严格法定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村(居)、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赴发热门诊筛查,对故意隐瞒行程、有新冠肺炎症状仍出入公共场所等行为,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个人责任落实。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本单位防控制度,组织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确保个人责任落实到位。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本单位员工管理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来源:承德政府网 记者 孙涛)

关键词:疫情防控,行为准则责任编辑:黄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