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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老旧小区 养老家政机构可减免税费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2021-01-23 18: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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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机构,未来可多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在官网上公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减免工作指引》,明确为老旧小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所获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特印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减免工作指引》。”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的出台旨在鼓励引导养老、托育、家政等机构为老旧小区提供社区服务,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无论该老旧小区是否纳入综合整治名单,只要满足为其提供社区服务的条件,相关服务机构便可享受税收减免。”

  记者整理发现,指引列出了四项税收优惠。第一项涉及增值税,指引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可通过申报后直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举例来说,某家政服务企业今年9月为西城几个老旧小区的居民提供家政服务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无其他收入。今年10月征期申报增值税时,这50万元家政服务收入可申报免征增值税。

  第二项涉及企业所得税。指引明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通过申报直接享受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税收优惠。比如2019年度,朝阳区某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收入307万元,按照政策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免企业所得税7.75万元。

  第三项涉及契税。指引明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最后一项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指引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经申报后,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记者 赵莹莹)

关键词:老旧小区,养老机构,政策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