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承德讯(通讯员刘美 记者黄云霞)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日前,承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促进2020届承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明确了36条具体举措。
扩大企业招聘规模。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毕业生开展电商等平台经济创业,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毕业年度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3000-5000元的房屋租金补贴。对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建立毕业、就业手续一体化、便捷化办理流程,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允许学生采取网络提交、在线审核和邮寄等方式办理就业手续。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开展“百日冲刺”“校企云携手、昂扬毕业季”等高校网上招聘活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时限。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强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运用,在落实政策的同时自动关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准确记录就业创业情况,为毕业生享受政策、实现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