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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修订版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来源: 承德政府网  作者:
2021-02-23 09: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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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升水环境质量,承德市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修订版,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新保障。

  据了解,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和民宿等排水,以及农村餐饮行业经隔油处理后的排水。农村生活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业废水、医疗机构污水等非生活污水。因此,混入非生活污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适用本标准。河北省新标准修改的适用范围中,明确提出,标准适用于日处理5吨至50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在日处理500吨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在流域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相应流域排放标准执行,没有流域排放标准的,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执行。

  同时,新标准修改了排入地表水体的标准分级和部分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受纳水体功能,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提出了特殊区域的排放限值,明确了污水综合利用的执行标准。在控制项目中,考虑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需要和监测能力现状,标准控制项目为8项,分别为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其中动植物油为选择性控制指标,仅适用于含餐饮服务行业排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控制要求中,标准控制要求共分为“分类要求”“特殊要求”和“其他要求”三个部分,并分别明确了控制项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关键词:污水排放,标准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