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各地区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并将卫生健康、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纳入,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春运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地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意见》强调,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
《意见》提出,要从供需两侧发力,降低高峰期客流密度。切实加强运力保障,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运力供给,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要提早谋划安排,防范各类风险挑战。火车站、机场、客运港口、旅游码头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要适应疫情防控要求,打造便捷出行环境。精准实施志愿服务,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