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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里的"低头"父母:您是看孩子还是看手机?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2020-12-04 1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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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玩手机了,看会儿孩子。”“哦,没事,我看着呢。”

  尽管站在场外的娃妈几次提醒,坐在儿童游乐场中的娃爸还是低着头玩手机。游乐场边的安全提示上,却明确要求家长必须全程陪伴孩子,履行监护义务。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的游乐场中,低头看手机的家长广泛存在,随之产生的安全隐患也相伴左右。

  

  孩子爬上爬下

  爸妈沉溺手机

  蹦床、滑梯、索道、攀岩墙、海洋球……孩子们在蹦蹦跳跳、欢畅玩耍。这种京城大型商场常见的儿童游乐设施,被称作“淘气堡”。而这些淘气堡的安全须知上,都明确表达了一个意思——家长必须陪伴入内,并且履行监护义务。

  周末,位于亦庄某商场的淘气堡,刚一开门便涌入不少儿童。孩子们进入淘气堡后,迅速被各式游乐设备所吸引。低龄儿童喜欢木马、海洋球;大龄儿童则喜欢刺激的滑梯、蹦床。

  刚进入淘气堡时,多数家长能做到陪伴在孩子左右,只是偶尔掏出手机接电话和看微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越玩越“嗨”,有些家长也开始放松警惕。在淘气堡的一角,可以看到几个家长盘腿坐着,横拿着手机,有的是在看视频,有的是在打游戏。

  在朝阳区金蝉路的某淘气堡,类似的场景同样存在。这个淘气堡规模不小,可以同时容纳80对儿童及家长。大概觉得孩子们对游乐设备都已熟悉,很多家长一直在看手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时不时抬头看一看孩子在哪“疯”。有的家长干脆沉浸在手机的趣味中,连头都不抬一下。

  “请游玩的孩子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现场工作人员不断用扩音器提醒,但有些家长似乎无动于衷。在现场,反而有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跟在孙辈身后,不停地攀上爬下,即便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也紧随不舍。

  

  一纸免责声明

  难逃监管责任

  “孩子乱跑乱跳,家长不看着,还是有一定危险的。”在双桥一家蹦床馆,工作人员不断提醒,家长必须严格看护自己的孩子。这家蹦床馆内人不是很多,每个孩子的活动区域都比较大,玩得很尽兴。一个爸爸看孩子已经能熟练掌握蹦床技巧,就找了块平地踏实坐下,摸出手机,自在地玩起手机来。这一玩,就是好几分钟不抬头。

  “孩子大了,我觉得让他自己玩也没事吧。我平时工作累,周末再陪他玩,有点吃不消。我就坐着玩会儿手机,也不走远。”不止一个家长发表了类似观点。

  但也有家长不同意。在某淘气堡,记者看到一个七八岁年纪的男孩,一脚踢翻了三岁左右男孩刚搭起来的积木。大男孩呵呵乐着跑远了,留下痛哭流涕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父亲生气地高喊:“谁家孩子,有人管没人管了?”

  年轻的妈妈小方,也经历过孩子间的摩擦。她觉得,即便孩子自己是安全的,但在人员密度很高的游乐场内,如果争执甚至受伤,家长不在身边,很难理得清责任。

  关于责任问题,游乐场倒是“择”得很清楚。记者仔细阅读了多个淘气堡和蹦床馆的安全须知,发现其中除了严格规定家长必须履行监护义务,还明确了责任。

  有的淘气堡提示:“家长请看护好自己的宝宝,如有打架、扭伤等意外,本店不负责任。”有的则明确要求了多项家长的监护义务,并指出:“凡违反以上规则而致使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责任人一方承担。”

  “家长看手机,这个行为是比较清楚的,如果孩子发生意外,肯定有责任。但是场所经营者,不能免责声明一贴了之,也得看经营者是不是尽到了管理责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杨晓波律师介绍,在法律上,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善良管理人”,就是指这类经营者应尽到通知、报告、保管等义务。“具体到案例上,如果孩子发生意外伤害,法官肯定会询问监护人和场所经营者双方,是否尽到义务。”

  另外杨晓波还提醒广大家长,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有一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运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负担侵权责任;可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居心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也就是说,明年元旦之后,在参加蹦床、攀岩、登山等有风险的文体活动时,风险有可能是要自担的。(记者 孙毅)

关键词:安全,手机,监管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