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保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同时,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其中提到要加快服务业复工复市。
取消服务业复工复市限制,除国家层面规定暂停的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涉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影院放映业务等,全面恢复服务业秩序,取消各类开工限制、开工承诺、开工查验、开工备案等限制措施。稳妥恢复文化旅游业,各类旅游景区、收费公园全面开放,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人员聚集。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开展本地游、周边游、省内游业务。室内(地下)游泳池、健身场所等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休闲娱乐场所,在严格控制人流人数、保持人员间隔、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等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开放。
放开搞活餐饮业,鼓励公众餐饮消费,全面恢复酒店、饭店、饭馆、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等经营秩序,经营者在保持就餐者适当间隔、控制人流人数的前提下,有序向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就餐者提供餐饮消费。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鼓励、支持各类小型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副食品快餐、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家政服务、生活设施维修等便民消费业态加快恢复营业,取消对各类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开业营业、坐堂医服务、中药熬煎和药品种类(品种、规格)销售等限制,无需报备,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