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骏作(新华社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基础上,允许经审查后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原则上,每家住房租赁企业在每个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临时出入证,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通知还指出,各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达成租赁意向,并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北京市住建委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后,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前提下,北京市这一通知细化了原有住房租赁管理有关规定,有助于满足群众紧迫的租房需求和企业复工复产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