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承德要闻

11月1日起2020年高考报名正式开始

来源: 和合承德网  作者:
2019-10-30 11:50:19
分享:

  10月2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20年承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考生可于11月1日开始报名。据悉,高考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结束后将不再安排补报。

  据了解,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报考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0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申请国家、高校、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科和专科),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按要求进行审核;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雄安新区三县经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2020年将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不再由考生在报名时进行申请;散居少数民族考生,以身份证采集的民族信息为准;残疾人民警察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仍须在报名时进行网上申请,否则不能享受优先录取;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优先录取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关键词:高考报名,开始责任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