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任务,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2018年初,成立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其中,省市县三级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村两级为退役军人服务站。目前,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保障”,主要承担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主要服务内容予以公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随时到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政策、寻求帮助、反映诉求,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和形势分析,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开展“互联网+就业服务”,搜集发布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网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招聘会、推介会和就业创业项目推介活动。组织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以及特殊情况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承担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日常工作,指导市县级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对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政策后仍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开展资助活动。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退役军人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接访工作,开展政策解答、协调处理诉求等工作。为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政策指导。组织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总结报送和信息提供等工作,更新完善有关信息台账,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考核。
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监督电话:0311-6690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