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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国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来源: 和合承德网  作者:
2019-09-09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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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张富清等58位同志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全国257位同志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承德市王福国同志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王福国,中共党员,丰宁胡麻营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多年来,王福国始终把诚信作为人生的基本准则,凭着诚实稳重、果敢坚毅的品格艰苦创业,2006年成立顺达集团,并带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成立“道德银行”培育文明新风,助力脱贫攻坚,率先从企业所在地的后营子村和姜营子村着手,出资帮助改滩造田,配套水利设施,使1200亩旱田变成水浇地,免费建起2万平方米楼房,村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1年,王福国回到河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出“以工哺农,产业富民”的发展思路,在公司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挤出8000万元,建成果蔬、景观苗木产业园,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的方式,使全村获得稳定收入。村民人均纯收入从3000多元提高到1万多元,村集体经济也实现从无到有。

  王福国始终牢记帮助群众“拔穷根”的诺言,在全国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中,他主动请缨,全力帮扶3个贫困村,投资上亿元帮助村里铺路架桥、疏通河道、发展产业,并带动县内30多家民营企业投入脱贫攻坚。

关键词:道德模范,提名奖责任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