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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双滦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2019-03-29 1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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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承德市双滦区进行了常规巡视。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双滦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区委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上来,坚决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见到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12月1日,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区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关于巡视整改要求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区委认为,省委巡视是对双滦区工作的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政治体检”,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务实、要求明确,坚决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12月5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审议通过了《双滦区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12月7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落实推进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后,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针对省委巡视反馈区委主要负责人的40个点对点问题,向9位区级领导一对一交办,签字背书、专项整改,确保具体问题扎实有效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成立了由区委书记王贺民任组长、区长刘洋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刘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和政府副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9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抽调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巡察办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分管负责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巡视整改工作由区委书记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牵头组织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及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本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负主责,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督导落实。区纪委监委、信访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三是全面对标对表,坚决彻查深改。区委坚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的原则,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对标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对标巡视整改标准和双滦改革发展实际,对巡视组指出的“六个围绕一个加强”7个方面、共47个问题,研究制定176项整改措施,全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不漏项、不漏空。对省委巡视检查巡察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3个方面工作,专项推进整改。12月19日,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见人见物见思想,进一步认清了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了整改落实。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区委切实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制度,建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头推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两周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督导进展,严格时间节点,强化跟踪问效。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抽调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督考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成督查专班,深入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督导巡视整改工作。将巡视整改纳入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精准督导、高效督导。坚持“改当下”和“立长久”相结合,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7个方面健全机制,确保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聚焦问题抓整改,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

  区委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2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2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有的方面不够深入。学习方式主要是念材料、抄笔记,结合工作实际少,突出本区特点与指导推进工作相结合不够。巡视组与领导干部谈话中问到‘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等应知应会内容,半数以上答不上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区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社区”宣讲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在全区持续兴起政治学习、政治教育的热潮。二是强化学习成果转化。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召开集体研讨3次,紧密围绕学习专题,至少确定6名中心组成员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促进党的理论学习贯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带动全区理论武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2018年12月,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究撰写心得体会,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三是丰富理论学习内容。辑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发言材料汇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在正定〉采访实录心得体会汇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电视剧〈最美的青春〉观后感汇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心得体会汇编》以及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450本,利用“双滦印象”微信公众号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内容23条,创新学习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参与理论学习的热情,确保达到入心入脑的效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要求有的方面不到位。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有的与中央和省要求不符合,向一些公司和项目拨付扶持资金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招商引资程序。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关于强力实施新时代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推动双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系列实施方案,形成“1+4+N”工作指导体系,明确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执行程序。二是修订招商引资政策。对照相关法律、政策,对纳税大户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重新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于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的内容条款,全部予以废止,对原有优惠政策进行修订,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三是依法依规执行政策。关于给予企业的奖励和扶持资金,经核查,已经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兑现区内的奖励政策,落实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承诺事项。关于向单位发放的奖励资金,经核查,为激励各单位争先创优,区委、区政府以补充公用经费的形式,给予年度考核优胜单位奖励,通过对42个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发放个人奖励支出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执行企业优惠政策,给予区属部门奖励,自2018年起区内不再对纳税大户给予奖励。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大。收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数量少,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价值不大、质量不高,多数行业重点单位和部门基本没有摸排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督导。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3次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继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专题会议9次,制定《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一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等6个文件,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相关单位对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区扫黑办每周调度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广泛开展线索摸排。巡视整改以来,在日常摸排活动基础上,新组织开展了大范围、宽领域的线索集中摸排活动。公安机关、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先后走访村、社区44次,走访群众8650余人,走访行业场所29家,走访学校、幼儿园8所和企业商户195家,新收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8条,侦破涉黑涉恶类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批捕7人,移送起诉8人,打掉涉恶团伙1个。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巡视整改以来,全区新发放宣传资料7250余份,悬挂条幅341幅,安装固定展板101个,张贴宣传标语320余张,开展相关专题讲座3次,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有的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比较笼统空洞,自我批评、相互批评不够充分。基层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双塔山镇党委、区土地收储中心党组存在重开会轻整改的问题,未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没有督促检查。有的单位政治学习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2018年12月18日,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系列文件,要求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现实考验,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有“辣味”。二是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聚焦7个方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出了严肃氛围,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精神洗礼。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区委组织部对2017年度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查重开会轻整改问题,对双塔山镇党委、土地收储中心党组送达整改通知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双塔山镇党委、土地收储中心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四是严禁政治学习弄虚作假。区委宣传部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调度会,督导调度各单位政治学习情况,对政治学习弄虚作假问题,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滦河镇党委立即召开2次会议,研究政治学习弄虚作假问题,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批评教育,制定集体学习制度,建立政治学习的长效机制。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资源要素配置优化度不高。落实中央和省产业结构‘三产超二产’要求进度慢,消费需求对经济贡献率较低。2015年至2017年二产占比均达65%以上,三产最高仅33%”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以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已关停并封存的承钢2座450立方米高炉、一座120吨转炉安装摄像头实施24小时监控,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复工和新增产能情况零发生。二是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制定《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关于新时期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主导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政策扶持,巡视整改以来,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总投资近600亿元的御道文旅小镇、晨阳福地国际医养健康城等53个产业项目签约落户,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2019年1月9日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审议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主导产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繁荣壮大文化旅游及医疗康养、钒钛制品及特色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4.6%,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0%。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优质产能和新动能发展不够,全区经济发展对钢铁依赖度仍然很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动主导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加快构建高质量绿色产业体系,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鼎盛王朝大型实景演出、皇家灯会、双塔山景区接待游客均增长10%以上,2018年,全年接待游客316万人次,同比增长37%;全区文化旅游综合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90%。鼎盛公司获评河北省优秀文化企业三十强,鼎盛王朝文旅小镇荣获河北省特色文化小镇创建资格。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装备制造、钒钛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钒钛高强冷轧板项目完成主体建设,齐腾工业固废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北汽福田山东浩信智能制造项目建成并实现量产。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61亿元,税收14.9亿元。四是推动商贸物流创新发展。积极推广“实体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的发展模式,经纬智慧物流整合全市快消品市场,晨阳汽配城、昌升商贸城、名车大道4S店运营效益持续提升,北方汽车文化小镇开工建设,检验检测园一期工程建成投用,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获省级批复。商贸物流园区全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增长25%。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时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政府工作报告中向人民群众承诺的一些民心工程未能按承诺时间和要求完成”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树牢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督导某住宅小区项目已经恢复施工,购房人已经按照原定房价签订新购房合同,办理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和网签备案等相关手续。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对某住宅小区项目进行重整,已完成部分竣工验收。三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住宅供水管网工程,已完成老三中旧楼水表出户改造,广通小区1-4号楼总表供水改造及257户的供水改造任务,并启动实施滦河镇、钢城街道居民饮水改造工程,东园子村供水管网和喀喇河屯小区室外供水管网完成铺设,酒店村、西南营村、宫后村、滦河村累计铺设供水管道7000余米。鼎盛过街天桥、三中过街天桥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区政府已将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并经过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现项目已完成发改立项、土地划拨、不动产登记、市政规划等手续,预计2019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四是广泛征集民心工程。制定了《2019年民心工程意见建议征集方案》,通过入户征集、微信征集、电视征集、网络征集等方式,面向全区征集人民群众最期盼、最需要解决的普惠性、焦点性问题,变“政府配餐”为“百姓点餐”,实施8件民生实事。五是强化民生工程督导考核。区委将民心工程纳入“督考问用”四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月通报、季调度,确保民心工程按期完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问题突出。对上级督查交办的环境问题有的方面整改落实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存在入河排污口、农村垃圾、畜禽养殖整治不力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干部包联制度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共10次研究调度环保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完善监管体系,层层落实任务。二是严格铁腕执法。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巡视整改以来,共检查企业800余家次,立案处罚企业17起,罚款120余万元,确保生产企业依法合规达标排放。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017年11月1日省环保厅向市委、市政府下达《关于对朋邦砂石厂违法生产排污问题相关责任人问责的建议》,明确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问题,双滦区立即对涉事企业进行拆除取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环保局和区纪委监委分别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四是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监管常态机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共发现雨污混排入河排口14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欣盛环境卫生管理公司,对全区63个行政村垃圾实行市场化管理,每天收集农村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利用密封式垃圾转运车,运至承德环能热电厂焚烧发电,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对禁养区内规下养殖户建立台账,禁止新建养殖场,对已存在的养殖户逐渐减少养殖规模,引导取缔或迁出;对限养区畜禽养殖户建立管理档案,落实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加快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已达到100%。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2016年以来出现8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仍领取低保金问题,城乡低保人员中有1060人不符合政策规定,其中329人在工商部门有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册信息,731人在交管部门有车辆登记信息”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扶贫攻坚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区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月调度、周督导,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次、政府常务会2次、专题会2次,督导研究扶贫工作。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全面压实区乡镇党政班子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级书记第一责任、乡镇主体责任、部门职能责任,实行区委常委包乡镇、乡镇班子包村制度,区委书记实地访遍47个有贫困人口的村,乡镇党委书记走访所有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推进精准扶贫。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扶贫脱贫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扶贫脱贫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区级核查验收实施方案》,对基础工作提升、结对帮扶、督查考核、后续帮扶、规范退出等方面工作,精准实施,规范推进,确保扶贫工作高质量。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地毯式”排查,共自查自纠违法违纪和作风问题共18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违法违纪问题8个,纪律和组织处理14人;作风问题176个,提醒40人,批评教育48人,通报32人,责令检查和纠正77人。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联合交警、住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每月复核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月、每季分别复核城乡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六是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对“2016年以来出现8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仍领取低保金”问题,进行了核实,涉及5乡镇、共83人,多发放的低保金现已全部追回。对“城乡低保人员中有1060人不符合政策规定”问题,进行了核实,重复人员440人,实际为619人,符合政策137人,对不符合政策的482人全部取消了低保待遇。七是严格监督管理。2018年12月27日区民政局局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城乡低保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新增低保审核。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有的方面不够深入,思想教育有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较少,没有完成确定的学习任务;在学懂弄通、学以致用、指导工作上有时做得不够。2015年以来没有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区委把加强和改进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新形势下加强思想建党的重要举措,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在每年确保专题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的基础上,每季度围绕l至2个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集中研讨,巡视整改以来,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专题研讨3次,邀请5名专家学者围绕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对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题辅导,强化学习成果转化。二是建立领学机制。建立区委常委领导干部领学机制,每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均由一名区委常委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学懂弄通、学以致用、指导工作。三是完善学习计划。制定2019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2019年中央1号文件作为重要内容,结合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警示教育力度不大。2015年以来,全区立案查处278人,但警示教育跟不上;郑雪碧被查处后,区委没有进行通报警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对警示教育情况进行梳理,2015年10月,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及时通报了郑雪碧案件,2018年12月区委常委会会议通报了郑雪碧等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2018年8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7件,以案说事、以案警示、令人警醒,形成有力震慑,彰显政治警示。二是创新警示教育方式。用身边案件教育警示身边人,印发《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摘编》7期,案例通报4期,用违法违纪案件“活教材”,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达到曝光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三是搭建网络教育平台。在区纪委监委网站、“清廉双滦”微信公众号已开设“以案警示”板块,发布“以案警示”8期,对上级纪委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及时转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重视不够。大部分乡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39个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单位仅有6个进行了汇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认识。区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聘请专家围绕“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应对”主题,集中开展学习培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认识。二是压实责任。区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作为各级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督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区委宣传部每季度督导调度,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及相关部门每年自检自查,2019年1月,全区39个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单位,全部报告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按照省委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修订《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区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考核,考核权重增加到5分,强化督导考核。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区委常委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已3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区委宣传部抽调5人,深入全区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考核,评分核算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分值。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督导检查力度不够。没有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监督检查范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检查。2018年9月,区委宣传部通过听取汇报、个别座谈、查阅资料、督导反馈等方式,对全区20余个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1个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畴,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查。三是列入巡察重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2021五年巡察规划》《2019年度巡察计划》,在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中,对7个科级单位和6个社区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关于“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党校未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培训计划”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丰富培训内容。区委党校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纳入党员培训计划,2019年计划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2期,将网络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二是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从教育系统调入专业教师4名,积极到市委党校跟班培训,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选派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干部,到省委党校参加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进一步提高教学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引进网络监控技术,强化网络舆情监测,严格落实舆情报送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微信矩阵群200余个,实现聊天记录实时存取、政策宣传层层传递、群众提问及时反馈、敏感信息自动预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阵地基础薄弱。部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布局不合理,活动器材损坏,功能得不到发挥。一些农家书屋‘空壳’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督导检查。分别制定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问题清理整改方案,召开全区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调度会,全面开展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大检查活动,对现场发现不达标、脏乱差、借阅登记不完善等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及时维修更新文化活动器材21个,累计清理陈旧、低俗、盗版书籍光盘121套。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实地观摩+专项授课的方式,2019年1月4日,开展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培训活动,到双塔山镇单塔子村现场观摩,对全区63个村农家书屋的管理员及各乡镇文化站长69人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三是规范管理运行。为全区6个乡镇、3个街道配备专职文化站长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全区63个行政村各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负责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职责》《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丰富百姓文化生活。四是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提升工程。聘请中国传媒大学编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布局。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网络更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区党务公开网中5个单位无更新内容,区政府网页无法访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更新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更新信息进行纠错检查,确保信息的正确性、有效性,截至目前,区委政法委、区直工委、区文联、区委老干部局和区政府官方网站正常使用,2018年8月以来,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二是定期督查调度。每月对党政网站内容的更新进行调度,配备专人及时督查,确保党政网站正常使用。三是加强网站管理。加强对政府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的管理,通过学习培训,运用高科技,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的管控能力,及时更新内容、发布信息动态。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管理不够规范,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超职数配备干部。有的单位超配副局长,有的单位超配非领导职数”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专题培训。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组织全区组工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准确运用条例的能力,将严格执行条例贯穿于选人用人全过程。二是规范消化超配干部。按照“三定”方案和相关政策核定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免职、交流、提拔等方式整改消化6名干部。三是完善干部选任机制。修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干部任免沟通酝酿机制的意见(试行)》,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配备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党组成员数量配备不足,个别单位配备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党组成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和实质内涵,强化党组成员配备,全面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特点,配齐4个单位党组成员;免去1个单位相关人员党组成员职务;将1个单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党组成员任命行政职务。三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党组成员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好党组成员作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核查,某单位按照规定,配备主任科员1名、非领导职务干部,符合相关政策,有效保障了工作运转。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行政事业单位有混岗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刻分析原因。区委切实将解决混岗问题作为规范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坚持对组织负责和干部负责,逐一研究制定消化方案,逐步推进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化解混岗问题。对混岗的科级干部,已将3名干部交流至乡镇任职选举登记,4名干部调整至事业岗位进行整改消化,其余干部逐步消化。对混岗的一般干部,根据全区事业机构设置,已将32名干部调整到区直和乡镇街道等单位,其余混岗干部逐步消化。某单位六个行政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均为事业身份,逐步消化。三是严格执行人事纪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组织、人事和编制纪律,强化干部工作党组织把关、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和干部任职,避免出现混岗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身份存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专项开展调查。区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名干部身份存疑问题,组织开展深入核查,本着不包庇、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整改。二是依规进行认定。对3名干部身份存疑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认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严格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专项审核标准和有关规定准确核实干部信息,夯实人事档案管理基础,推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干部工作科学规范。

  2.关于“有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机关党建工作薄弱,有的单位没有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有的单位机关党支部两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向区委全委会述职和基层党支部向上级党委述职活动。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意见,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将落实制度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区级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建立“互联网+基层党建”重要平台,开通双滦区党建云手机APP平台,及时提醒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效增强广大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区委组织部分别给4个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了4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4个单位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在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深刻检讨,层层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区委组织部积极开展机关党建“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2018年12月举办机关党建“一支部一品牌”成果展示,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评选活动,有效激励了全区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在工作中创先争优热情,着力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完善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和考评指标,组织机关党支部进行党建测评,测评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内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农村党支部领富带富能力不强,有8个集体经济空白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委坚持把基层党建作为基础工作,高度重视,深入研究。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3次研究农村“两委”换届、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工作。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为目标,全面推行“强基固本、队伍优化、能力提升、治理提质、龙头培育、保障提标”六大工程,有效提升了农村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深化“五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促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事务规范、科学运行。三是严格组织村“两委”换届。认真执行“五选十八不选”标准,严格选举程序,全区63个村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四是强化村干部素质培训。2018年11月20日到23日,举办全区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新当选的272名村干部全部参加培训,新当选的63名村党支部书记分批分期到周台子村“万人示范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知识、振奋精神、提升能力。五是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创新“基层党建+产业+旅游”模式,通过乡镇报名、部门审核、公开公示等程序,评选出10户乡村旅游示范户,挂牌示范。举办农村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2期(次),提升了基层党员群众的领富带富能力。六是壮大村集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推广《承德市多元化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案例选编》四大类十二分类成型经验,目前,63个村全部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土地流转、商业资产租赁、物业服务等方式,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消灭了集体经济空白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7个,占比74.6%。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小。部分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借助双滦区党建云手机APP平台,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已注册党员1000多人,注册党支部47个,累计学习积分50多万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更加直观具体。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大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力度。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党员实施办法》,强化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化。二是规范细化党员管理。经核查,全区755名人户分离党员并未失联,主要是党组织活动参加不及时、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制定《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办法》,对城市社区党支部重新划分,对党员实行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区委组织部对2013年以后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排查,共发现入党志愿书填写、函调材料、会议记录不规范等三类问题50条,已责令相关党组织整改。对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下发提醒函,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严格执行《双滦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建立3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村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督导检查。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水平低问题。55岁以上占41.3%、初中及以下学历占33.3%”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区委高度重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以农村“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调整完善农村干部年龄、文化水平结构,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严格按照“五选十八不选”标准,顺利实现三个100%目标,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100%“一人兼”,组织意向人选当选率100%,结构优化目标100%。目前,在村党支部书记中,50周岁以下占比52.3%,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74.6%,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有成人员及退役军人占比71.43%,村“两委”班子进一步优化。二是强化基层干部考核。制定《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进行规范化管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山会海’问题突出。发文数量不减反增,2016年、2017年发文数量较上年分别增长30.5%和37.7%;78名参加谈话的领导干部中56人反映会议太多太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制定《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管理办法(试行)》《区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文件印发审批和会议管理,严格发文计划管理,减少临时性发文,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发文总数同比下降9.1%,全区召开会议同比下降11.3%。二是提高工作效率。整合公务内网,推广电子公务系统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加快视频会议信息化系统建设,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或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某公司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经核实,某公司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不属于津贴补贴清理对象。区纪委监委对某单位原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某2个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误餐补助、值班补助”问题。经核查,某单位在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中记载集体议定拟发放值班补助,但经调查财务账务和相关人员证实,实际未发放;某单位已向区财政局退回资金0.91万元,区纪委监委分别对2个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2个单位和某镇2个村用公共经费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互助一日捐’”问题。经核实,某单位“工会互助一日捐”符合相关规定;某单位现已上缴“工会互助一日捐”资金1340元;某镇2个村分别追缴“工会互助一日捐”资金2400元,区纪委监委分别对2个单位和某镇主要及分管负责人提醒谈话。四是严格财务监督。2018年12月10日,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将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和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纳入区财政局和审计局2019年度工作重点和审计重点,强化日常监督。五是开展专项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区纪委监委派出专项检查组,针对“节前”“节点”“节后”等重点时间段,安排多种形式的执纪监督检查,已发现涉嫌违规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类问题9个。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4个单位存在无公函支付招待费和购买烟酒礼品”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存在无公函结算招待费问题,未发现超标准或者超范围接待问题。区纪委监委对4个单位原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从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抽调9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严格按照《承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集中排查,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三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区政府修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审批流程,强化监管。

  2.关于“‘三公’经费超预算、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3个单位2015年和2016年‘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区政府给予3个单位全区通报批评。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区财政局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约束机制,编制预算时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细化,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控制预算总额,单位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项目,不得随意突破预算总额。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一些单位项目未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为确保冬季群众按时取暖,经某村“气代煤”户同意,村委会依法确定某公司做为“气代煤”工程委托代建单位。目前,项目已重新选址,并办理相关手续,预计2019年5月开工建设。二是经核实,现双滦区已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废止,制定《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某5个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均符合原《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以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某村美丽乡村工程,已处罚3.29万元,区纪委给予某镇原副镇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某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处罚1.51万元,区纪委给予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对个别未履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问题,共处罚10.21万元,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四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关于“基层财务管理较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些单位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18个单位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区政府给予全区通报批评。二是强化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对各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情况进行严格管理,严查未使用公务卡、公务卡使用频率偏低以及变相提取现金等问题。三是创新财务管理方式。积极开展预算单位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工作,进一步规避差旅过程中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超标和虚假报销的问题,有效预防公费旅游、铺张浪费、招待费现金结算等现象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有的乡镇收到占地款未上缴区财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调查核实。相关乡镇已将占地款项发放至涉及征占的村民和评估公司,剩余资金已退回相关企业。二是强化收支管理。区政府给予相关乡镇全区通报批评,进一步健全完善收支管理机制,强化“收支两条线”监管,规范资金运转。三是深入开展自查。区财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占地款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及时纠正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预算执行不严格。有的单位超预算支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审查预算执行。某单位支出均属于预算执行中合理追加的专项经费,不属超预算支出问题。二是加强财经纪律管理。通过集中培训、印发细则、强化审核等方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依法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三是严格财政预算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预算开支,严禁超预算支出。加强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审计、财政监督、国库支付等方法,强化对支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效控制政府部门预算支出。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日常监督针对性不强,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向基层延伸不够。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较多,2015年以来反映镇村干部的信访件占总信访件的55.29%,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9%。2017年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占58.3%”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纪律监督。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监督室职能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职责,通过分类监督、分级监督等十种方式划片开展监督工作。2018年8月份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基层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问责处理25人。二是加强基层监督。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党委、纪委和村级组织的监督,乡镇纪委每月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扶贫领域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至少1次,每季度对下级党组织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至少1次。三是强化巡察监督。制定《关于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巡察,第三轮巡察对6个社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政治建设方面问题22个、思想建设方面问题14个、组织建设方面问题15个、作风建设方面问题33个、纪律建设方面问题8个、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13个,发现问题线索6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不够,2015年以来查处各类案件中违反政治纪律、选人用人、资源开发、土地出让、涉黑案件方面均为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强化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收到的651件问题线索“大起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线索管控。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察暗访和线索排查力度,目前,2018年度已排查涉及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问题线索26件,已查办政治纪律、土地出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相关案件。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查处力度。结合开展政治巡察、环保督查、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继续深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以案示警,强化纪律约束。

  2.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不精准,运用不科学”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51件,查否了结41件,没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视整改以来,处置问题线索81件,办结81件,办结率100%,给予组织处理45人,党纪政务处分64人。注重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防微杜渐,第一种形态比例为53.1%。二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办理结果。巡视整改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78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4人,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7人。对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的人员,按季度进行通报,突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

  3.关于“监督执纪有的方面宽松软”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收取公司费用20多万元,只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有的单位收取企业返还的管理费未入账,形成小金库用于单位招待支出,只给予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案件审查监督。严格执行案件初核、调查集体讨论会议审批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工作纪律,避免在初核和立案审查过程中宽、松、软现象的发生。建立查办案件抽查、复核制度。每年由案件审理室对初核了结和立案审查的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案件进行抽查、复核,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强烈、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查办的案件。抽查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是否存在宽松软现象,对发现的宽松软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深入调查核实。某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错误报送相关事宜,给予某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并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三是加大查处力度。2018年12月13日,区纪委监委给予某单位原局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分管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有的方面有差距。区委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较少,没有定期分析本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查找存在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有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一些领域监管不严,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区委出台《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10项责任,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党政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共28类65项清单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压紧压实。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坚持每两个月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2月26日专题听取区人大、政府、政协三个党组工作汇报,逐一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区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018年8月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签批41件次,带头约谈提醒各位常委、人大、政协党组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31人次。四是强化“一岗双责”。区委办以提示函形式提醒区级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位区级领导每半年调度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巡视整改以来,约谈提醒分管部门负责人81人次,切实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从严治党传导压力不到位。一些区直单位和乡镇上报区委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内容大部分是学习、制定措施、经验做法等,没有或很少查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对6个乡镇和3个区直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6个乡镇和3个区直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深入分析查摆存在问题,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二是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区纪委监委已对某镇原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令限期整改。某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三是细化责任落实。在区党建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上,区委书记与各位常委、区人大和区政协主要负责人、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政府区长与各副区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列出5类46项任务清单,并督促全区74个单位、部门层层签状,层层传导压力。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由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区委办主任4位区委常委带队,结合年度各单位工作考核一并督导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2018年对12个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对7个单位6个社区进行了常规巡察,发现并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4个,组织处理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案进度慢。2017年以前受理的信访件至今尚有21件未办理,市巡察移交的93件问题线索尚有34件未办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办结力度。对2017年以前受理未办结的21件信访件进行分批交办,现已全部办结。对市委巡察移交的93件问题线索中未办结的34件,已办结32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中,确保2019年2月底前办结。二是提高办理效率。建立信访件及巡视巡察线索快办快结机制,每周对新收到的信访件进行梳理、筛查,按照案件类别、规定程序,及时分转归口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6个乡镇纪委2015年以来仅查办案件24件,平均每年仅查办1件,且全部为移送案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注重以案代训。乡镇纪委协助区纪委办案67件,切实提升了乡镇纪委办案水平。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指导和督导,实行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包片指导制度,并加大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督导力度,每年乡镇纪委至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办案件3-4件,参与区纪委办理的有分量的大案要案2-3件,提升案件查办效率。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制定《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乡镇监督制度》,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联系的纪委(纪工委)开展针对性检查,形成监督下沉、协调联动、上下一体的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三是加强力量配备。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增配副书记1名;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组,向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增强基层力量配备。

  3.关于“巡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巡察体现不够。巡察报告发现问题多为财务管理和日常业务等问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聚焦不够,区委第一轮巡察报告反映三方面的问题仅占整个报告篇幅的五分之一,其中第二组只占十分之一”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政治巡察能力。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河北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承德市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巡察工作。二是强化培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从2018年第三轮巡察开始,通过巡察动员部署、中期汇报、培训交流、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等方式,提高巡察组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准确政治画像。三是完善办法,细化政治巡察内容。制定了《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清单及巡察方法》,进一步细化政治巡察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将政治巡察内容细化分类成具体指标,推动政治巡察可操作、易执行。四是制定规划,明确政治巡察重点任务。将政治巡察列入《区委巡察规划(2017-2021年)》和2018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中,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落实“五个持续”,积极开展政治巡察工作。五是强化审核,提高巡察报告质量。从2018年第三轮巡察开始,强化对巡察报告审核把关,全面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见人、见事、见问题,防止套路化。制定《区委巡察工作指导手册》,对巡察报告内容进行详细规定,配备相应报告模板,为巡察组提供行动指南。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制度不落实。2017年区委第一轮巡察时间跨度半年多,其中第二组长达八个月。2018年第二轮‘回头看’巡察没有形成巡察报告,没有现场反馈。对52个党组织巡察中只收到信访举报件9件、接到举报电话5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巡察工作。修订《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每一年度每一轮次的巡察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既定规划限时完成,对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人员、计划安排的,报经区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后,报市委巡察办审批同意。对巡察工作各项规定进行梳理,制发《巡察监督操作务实手册》,明确巡察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等规定。二是认真落实巡察计划。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对区委巡察办、巡察组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谈话,严格落实年度巡察计划,不能私自调整巡察进度。对前三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结合常规巡察再次“回头开”,严格工作程序,做好巡察“规定动作”,对不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巡察组给予问责。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专刊、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把握节奏、保持力度,多视角、立体化宣传巡察工作成效,形成声势,及时向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形成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巡察整改的责任和压力没有传导到基层单位,有的单位没有报送整改报告,有的单位党组在巡察反馈意见后均未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堵漏洞。建立了巡察组组务会议制度,制定了《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巡察组着力发现问题,紧盯被巡察单位严格整改。二是压实责任促整改。从2018年第三轮巡察开始,严格执行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清单式”管理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逐级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委监督室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巡察问题整改暨问题线索处置“大起底”活动,督察督办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三是完善巡察惩戒机制。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督查督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整改问题“见底清零”。四是严肃问责重实效。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报送整改报告和未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对3个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相关单位在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时,将巡察整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

  (七)关于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等方面

  1.关于“对巡视反馈问题有的方面整改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八届省委巡视组向双滦区委反馈了16个方面的问题,目前还有2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干部管理。对混岗科级干部中的1人交流至乡镇任职选举登记,4人调整至事业岗位进行整改消化,其余逐步整改消化。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干部选任、公务员调任和干部档案审核管理相关政策,从严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依法规范项目手续。某项目已开始业主房屋产权登记。

  2.关于“抓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有的方面整改不认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死亡后仍领取相关补贴的问题,未对责任人进行追责。有的单位长期抽调事业单位人员,只对借调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在2017年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发现问题664个,已逐件、逐人、逐事的复查复核,共涉及追责问责不到位问题1个,主要因某单位工作人员归档不到位,2018年12月24日,某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强化借调人员管理。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办对某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18年12月14日,某单位对分管负责人批评教育。区编办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中科级2人、科级以下4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第二种形态处理6人。

  三、持之以恒固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全部从根本上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经济强区、美丽双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守巡视整改的政治定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承德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3689”和市委“12345”工作思路,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双滦落地见效。坚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抓牢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扎扎实实向纵深推进。

  (二)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区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视整改不断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事项,按照整改计划,紧盯进度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一项一项推进,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决不遗漏。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区委将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和抓常抓长相统一,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扩大巡视整改落实成果。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监督体系,突出对一把手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狠抓问题整改落实,让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上持续用力,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着力解决“重痕迹轻实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精简会议、压减文件、节俭办事。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化解基层廉政风险。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严厉打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促进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落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各项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生态建设、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双滦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双滦”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4-404063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承德市滨河大街58号;邮政编码:067101;电子邮箱:slqxchb@126.com。

  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

  2019年3月28日

关键词:双滦区,巡视整改责任编辑: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