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考后的学生除了可以上高中、读大学,选择一步步录取升学外,现在又多了一个新选择,参加定向乡村教师培养计划。2月26日,记者在市教育局获悉,承德市从2019年起实施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以下简称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此计划实施范围包括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有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需求的县(市、区)。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学制为五年初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定向培养;实行“指标到乡(镇)、分配到校、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培养模式,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招录工作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报考小学全科教师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统一录取并面试合格后,培养对象与培养院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承德市公费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小学(不含乡镇,下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将按省定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费用由培养对象所在县(市、区)级财政代培养对象缴纳,按年度将培养对象所需费用直接拨付至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在五年制学习过程中,培养对象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在编制限额内,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县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县级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编制手续,用人单位组织签订聘用合同。要求所聘小学全科教师在乡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不少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