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结构布局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城乡品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步伐,积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
着力放大生态竞争优势。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切实担负起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大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地位。加快生态治理修复,围绕森林、草原、水域、廊道、城乡“五位一体”生态系统建设,统筹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争取今年年内完成生态造林10万亩以上,湿地保护24万亩以上,小流域综合治理10平方公里,全面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生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1+17”政策体系,突出抓好“减煤、治企、抑尘、控车、多污染物治理”五项重点工作,确保PM2.5、PM10等指标完成省市下达控制目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确保主要水系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城集中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面落实国家“土十条”规定,依法搬迁或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企业,坚决关停环保不达标的矿山,有效改善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
生态系统治理推进有力。突出抓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生态基础。以水保项目建设、水生态治理为单元,以“蓄起清泉水、推动经济带、成就风景线”为目标,实行连片治理,积极推进景观水利、生态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半截塔镇、御道口镇、御道口牧场和塞罕坝机械林场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推行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加大县域内四条河流六个断面的水质污染源排查频次,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整治水环境。严格执行取水量与水污染排放双控制度,完成半截塔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健全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坚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红线,实施塞罕坝机械林场及周边地区可持续发展规划,严肃规划刚性,严格生态管控,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实施“1+4+10”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将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推进“GEP”核算体系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精准发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规划引领,加快编制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围绕“一城、十镇、百村”发展布局,抓紧完成《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20-2035)》《城南新区规划编制》及克勒沟、棋盘山、半截塔等9个重点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四合永镇省级特色小城镇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结构布局,拓展城乡发展空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突出产业带动。深入实施“扶龙工程”,推动5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率先做优做强,实施千万元以上产业化项目20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升至61%。做强县城经济。统筹实施好县城雨污管网建设、街巷硬化、老旧小区改造、湖泗汰国家生态公园等系列城建工程,促进城市主干路、小街小巷硬化完好率达到97%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2.5%,提高2个百分点,建成省级园林县城。要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探索实施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1万座,打造旅游沿线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9个。改善城乡环境。继续开展“双违”“两区三边”治理攻坚,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县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