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1月9日上午,双桥区警方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倡导市民参与到禁燃监督之中。相关部门开通了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市民可通过上述途径举报,查证属实将依法给予处理。
据了解,市中心城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双桥区除双峰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桲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
承德高新区除上板城镇,冯营子镇东营村、西营村、崔梨沟村、石门子村、上栅子村、下栅子村、水泉沟村、三道湾村、秋窝村、闫营子村、砖瓦窑村(不含御龙湾小区以东区域)外所有区域。双滦区双塔山镇、滦河镇、西地镇西地新区、元宝山街道、钢城街道、秀水街道所有区域。
1月9日上午10点,记者在双桥区竹林寺小学、武烈路等地看到,双桥公安分局民警正在向过往市民发放禁燃《通告》,并向市民讲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此之外,警方还将在出租车顶灯广告屏、市区主要街道LED屏幕滚动播放禁燃《通告》,引导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禁放政策。
据悉,《通告》自实施以来,承德市公安等部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进行了严查。双桥公安分局民警表示,“小年”“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响应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在此,警方提醒,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查找到责任人,查清购货源头,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