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该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2018年第四季度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结果发现,16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检查出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涉嫌假冒的药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2018年10至12月份药品监督抽验不符规定品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