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新办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特别强调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方面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扶持民营、小微企业继续成为吸纳就业主力军,人社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2月6日)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但是,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据人社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平稳增长,今年1-10月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低位。同时也要看到,2018年以来,就业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中美经贸摩擦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而波及就业领域。
笔者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务院出台促进就业的《意见》,提出多项实质性、可操作和量化的政策措施,其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数据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贡献了80%以上的就业机会。在《意见》中,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民营、小微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可谓抓住了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有助于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应当说,国务院这次针对民营、小微企业出台的扶持政策是比较详细和具体的。比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促进就业与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以及稳定经济增长,整体来看就是一盘棋,一着棋活,全盘皆活。前一段时间,国家重申了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同时,出台或者正在研究出台降低企业税负负担和社会保险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相关举措,对于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地区又根据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现在,国务院又专门针对就业问题,出台了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在诸多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正在逐渐得到有效解决。这些政策举措不仅有利于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也有助于通过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更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就更加稳固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就会有更大的进步,对于我国经济稳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