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燕赵利剑”行动中,承德市双桥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10月29日,13名农民工涉150余万劳动报酬纠纷案,在双桥区法院执行局高效执行下成功执结。
该案被执行人邓某系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部分项目实际施工人,雇佣了唐某、陈某等13名农民工,13名农民工如约履行了施工义务,但邓某未及时向13名农民工支付工资。经过几次催要,邓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给付,无奈之下,13名农民工将邓某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邓某拒不履行,13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邓某消极履行并存侥幸心理离开承德,执行法官加大对其查控力度,经过多方查找,发现邓某在赤峰有临时住处,遂及时赶赴赤峰,依法将其拘留。同时对其名下的存款账户、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基本执行信息进行查询,依法对邓某名下位于和润新城处房屋进行查封,而邓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法院执行局对邓某采取拘留措施后,明确告知邓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威慑督促其主动履行。
迫于执行威慑,10月29日,邓某主动筹钱68万元交至法院,法院及时将68万元退还13名农民工。剩余款项,邓某以名下财产为担保,并以其亲属为担保人,约定于2019年5月1日前全部付清。(王晓丹 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