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河北将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效果“四个清单”
10月1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为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日前河北省成立了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了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挥牵总协调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抓紧研究谋划近期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压实整改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据了解,《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于近日印发。10月24日,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抓紧研究制订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市、雄安新区及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总体整改方案、共性问题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任务的个性问题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实化整改措施。
通知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内容,针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要逐一明确整改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各市要精心指导县乡整改方案的制定,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整改落实方案。要确保整改方案质量,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整改方案要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等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行为。整改方案要向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作为日常绩效考核、验收销号的依据。严格整改方案制审程序,各市和省直部门要在11月2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审核、上报。各市承担的具体整改问题应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方案的起草制定,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审核、把关,要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强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方案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可操作、可检查、可验收、可评价,同时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或取得突破性进展。(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