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委办对双节期间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督促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两节”期间工作特点,召开安全生产专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和暗查暗访、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发现重大风险隐患要拉条挂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要组织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旅游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管理工作要放在突出位置,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其一律停止运营;尤其要对全省各类旅游景区内的玻璃栈道(桥)旅游观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律停止运营,对于私自开放运营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