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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六旬农民工在工地摔伤 两年索赔未果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2014-07-11 14: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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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两年前,年过六旬的赵大爷在承德一家工地打工时不幸摔伤。在他申请工伤赔偿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年龄,以及相关政策出台时间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原本有利于自己的司法解释难以参照,案件也陷入僵局。

  不管是社会需求,还是从个人生活角度考量,高龄农民工想说休息其实并不容易。因此,像赵大爷遇到的问题,有可能会越来越多,对于保障高龄农民工的权益,亟需出台更明确的制度加以保障。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一字之差赔偿金额相差巨大

   据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介绍,高龄农民工的存在,也是无奈之举

   一线岗位对于新一代农民工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已经产生断档”

  燕赵都市报驻承德记者 陈宝云 文/图

  两年前,年过六旬的赵大爷在承德一家工地打工时不幸摔伤。在他申请工伤赔偿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年龄,以及相关政策出台时间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原本有利于自己的司法解释难以参照,案件也陷入僵局。

  摔伤的高龄农民工

  2012年5月,赵大爷开始在承德市双滦区一建筑工地打工,工种为钢筋工。据其家人介绍,赵大爷已经外出打工多年,是典型的第一代农民工。“我父亲身体挺硬朗,在家里待着也没什么事,尽管都60多岁了,还是想出来干点活。”赵女士告诉记者。

  2012年11月6日,当时天气已逐渐变冷,工地即将陆续停工。“那天,我父亲和另外一个人踩着凳子去拆屋里的架子,在这个过程中,凳子突然倒了,我父亲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被摔伤了。”赵女士说,之后父亲就到医院接受了住院治疗。“工地出了一部分医疗费,就不再出钱了。他们的意思是,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怎么判怎么赔。这一点,我们也能理解。”

  赵女士说,父亲病情逐渐稳定后,2013年2月份,他们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建筑公司告诉我们,公司和我父亲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了确定劳动关系,赵大爷的家人又找到了承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看完我父亲的材料后表示,由于年龄超过60周岁,已经不符合仲裁条件。”

  2013年2月26日,无奈之下,赵大爷的家人只好采取诉讼程序,将此案交由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够确实原被告之间具有劳动关系,让赵大爷获得应有的补偿。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近日,记者从承德市劳动人事部门了解到,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超过60周岁,用工单位将不允许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继续工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劳动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为劳务关系的,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将不能被纳入认定工伤保险的范围。

  然而,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赵大爷的代理律师王士峰找到了2010年3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一条司法解释。据王士峰介绍,当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明确表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系存在劳动关系,而且我国“劳动法”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农民工,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在用人单位务工的,也应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按照这条司法解释,赵大爷与公司属于劳动关系,就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然而,就在案件即将发生“峰回路转”时,建筑公司一方找到了另一条司法解释。据介绍,该司法解释的下发日期为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王士峰律师告诉记者,从2011年开始,我国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年龄超过60周岁的农民,每月可领取50多元的养老金。“赵大爷从2012年就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因为法律适用问题,法院也一时难以做出判决。”王士峰说,我国在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只有城镇居民可享受养老保险。“司法解释中,只说享受养老保险,没有区分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不过,尽管都叫养老保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城镇的数额要比农村的多很多,城镇养老保险可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农村养老保险金额只能作为一种补贴。”王士峰告诉记者,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在赔偿数额上会有很大区别。“像赵大爷这种10级伤残,如果是劳务关系只能获得1万元左右的赔偿,如果是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获得五六万元的赔偿。对于一个农民来说,不同的认定,对于他们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

  据王士峰律师介绍,为了更公平地保障双方的权益,法院现在制定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给双方做调解,另一个办法是向上级法院打报告,确定具体适用哪条法律条文。”

  高龄农民工想说休息不容易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其实在许多建筑工地,都可以看到年龄超过60周岁的高龄农民工的身影。据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介绍,高龄农民工的存在,也是无奈之举。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工地不允许雇佣高龄农民工。“年纪大了,身体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一旦出现意外,很难说清楚。”该负责人说,但是随着高等学院扩招和技能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从事这些脏累活儿。“现在工地上很少能见到20多岁的年轻人,一年又一年,干活的总是那些人,他们岁数大了,后面却接不上档。”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许多工程都实行分包制,公司会将工程分包给一些施工队施工。“找什么人干活,都有施工队负责人招工,招的人都是熟人,年龄大的干轻巧点的活儿,年龄小点的干重活。尽管年龄大的工人体力下降,但他们干活比较踏实,这也是许多工地不愿取缔高龄农民工的一个原因。”

  记者在承德市一工地见到了正在铺地砖的孙大爷。据孙大爷介绍,他是衡水市枣强人,今年64岁,从事外出务工已经20多年了。“我没上过学,也没什么手艺,只能干些体力活。1993年,我就出来打工了。”孙大爷说,尽管长期的体力劳动让他看上去有些苍老,但身体还很硬朗。“在农村七八十岁的人,到地里干活的还有的是,像我这样的年龄,大部分还是要继续出来打工的,待在家里根本坐不住。”孙大爷说,他有三个儿子,尽管自己每年都有些收入,但孩子结婚要盖新房、出彩礼,这让家里很难能有积蓄。“现在孙子孙女上学,一个月都好几百,当爷爷的手里如果没钱,咋给孩子们买东西啊!”

  除此之外,孙大爷还在为自己今后做打算。“现在物价都高,农村的养老金一个月50多元,其实起不了太大作用。孩子们挣钱都不容易,以后还要供孙子孙女上大学,这都需要钱,当老的不能给孩子们拖后腿,还是自己手里有点钱,活着有保障。”孙大爷说,在农村因为养老问题,亲兄弟反目的事情经常发生。“说到底,还是大家穷,老了最能指望的还是自己。”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一些建筑工地,打工者的年龄以40多岁为主,其次为50多岁。这一比例也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结果基本吻合。根据该调查报告,全国老一代农民工(1980年以前出生)的人数为14366万人,新生代农民工为12528万人。从行业分布上,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教育水平的提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而老一代农民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尽管2013年的调查报告没有列出50岁以上农民工的数量,但2011年的统计数据已经突破3600万,占农民工总数的14.3%,三年过去了,这个群体的人数应该还在增长。

  一些用工企业表示,现在一线工作岗位,对于新一代农民工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年轻人喜欢干些技术性强、工作环境相对较好的工作,年龄大的主要干脏活累活,现在已经产生断档,过几年,这种现象会更明显。”

  由此可见,不管是社会需求,还是从个人生活角度考量,高龄农民工想说休息其实并不容易。因此,像赵大爷遇到的问题,有可能会越来越多,对与保障高龄农民工的权益,亟需出台更明确的制度加以保障。

关键词:承德,农民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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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