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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一小区山坡违法建设两栋“别墅”

来源: 燕赵都市网 作者: 陈宝云 2014-07-11 14: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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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承德市民向记者反映称,在承德市区新泰家园小区内的一处山坡上,有人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正在建设两栋别墅。7月4日,记者从承德市城管部门了解到,目前两栋违法别墅已被责令停工,现已进入强拆程序。

承德一小区山坡违法建设两栋“别墅”(图)
别墅

  据邢先生介绍,从2012年开始,位于承德市石洞子沟西口附近的新泰家园小内的山坡上,有人开始建设两栋别墅。“他们在小区后侧的山坡上平整出一块土地,开始打地基。”邢先生说,发现这件事后,周围一些百姓便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

  据了解,该区域属于石洞子沟村所在地,由于地处承德市老城区,从城市规划建设角度考虑,早在2008年,承德市双桥区政府就已冻结了石洞子沟村的宅基地审批权限。记者从石洞子沟村委会和当地国土部门了解到,这两栋别墅并未经过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属于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调查,从2012年10月17日起,石洞子沟村委会将这块土地出租给了孙某,租用年限为3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合计4800元。在之后的日子里,一直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违法建设行为并未得到有效制止。

  7月4日,记者在新泰家园小区见到了这两栋别墅,主体已经完工,外墙也已粉刷完毕,一些装修用的瓷砖已运到屋内。不过,记者在现场并未看到施工人员。据一位看守的老人介绍,这里大约已经停工一个月了,“我只知道是个人建的,具体是谁,我也不清楚”。

  记者从承德市双桥区城管局了解到,经过调查核实,当事人孙某、施某在石洞子沟新泰家园18号楼后建设三层房屋各一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为380平方米,已建完。执法队员于2014年4月17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提供审批证件通知书”,当事人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证件。其建设行为因未取得规划部门有效审批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执法队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5月6日前将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拆除并恢复原貌。

  7月4日,承德市双桥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城管部门已经决定对这两栋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现正在复议,履行完程序后,将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燕赵都市报记者 陈宝云)

关键词:承德,违法,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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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