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生活切实困难的群众可以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低保资金的公平发放,承德市双桥区财政与民政部门对本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进行了入户核查,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抽查,在入户过程中积极的与低保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其家庭成员及收入来源,掌握低保对象生活现状,对无经济来源及无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救助。经核查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实现了对低保资金发放对象的动态化管理。 截止到九月份,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236万元,累计救助人次11万余人,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记者 孙占军 通讯员 林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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