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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扶持自主创业 最高给予20万补贴

http://www.hebei.com.cn 2014-06-06 11:5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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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推进我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我市通过利用企业现有场地划出一部分摊位共建挂牌等方式建立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现已有三家企业正在申报中,一家园区基本符合成立条件。被确定为市级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我市将为入驻基地的新创业企业提供租金、水电暖的费用补贴,总计不超过20万元,并引入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开业指导、相关事务代理等专业化服务。

  据悉,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的创业项目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承德市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认定,具体补贴标准为房租物业补贴标准以创业项目实际发生的金额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其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物业费金额及从业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人数确定,年度人均房租物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元,总计不超过20万元。年度从业人员补贴人数范围以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为准。水电费补贴按创业项目实际发生的数额最多不超过一半。房租物业补贴和水电费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申请进驻孵化基地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园区或基地内,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申请进入园区、基地的企业事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不到2年;在孵化(实训)基地孵化(实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自愿遵守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建成后,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可由所在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每半年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指导中心)申请一次,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指导中心)初审,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项目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同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关键词:承德,自主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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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承德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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